北京楼宇亮化,文物建筑不许搞亮化
TIME:2021-12-13 click: 139 次
11月18日,国家文物局和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》,
北京楼宇亮化,其中明确提到“文物建筑上不得直接安装灯具搞‘亮化工程’”。近年来亮化及其迅速的扩张,覆盖许多行业,尤其是旅游业。人文旅游建筑大多是文物建筑,几千年前的古老建筑十分脆弱,很多文物建筑火灾多是因为电路老化、电器断路造成,据了解,近10年来,国家文物局接到文物火灾事故报警150余起。仅去年一年,全国范围内的文物建筑单位发生火灾事故12起,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起。在2010年至2017年间的文物建筑单位火灾中,三分之一以上都是电气原因所致。
文物建筑上搞亮化工程,必然要涉及到安装大量的灯具、布设大量电线。也会造成大量的隐患。文物建筑是不可移动文物的一种,一般指古建筑,具有历史、艺术、科学价值。有些近现代建筑,与重大历史事件、革命运动或著名人物有关,具有重要意义、史料价值,也可被评为文物建筑,如中共“一大”会址等。还有一些重要的公共建筑和产业建筑,如原汇丰银行、邮电总局和江南造船厂等。文物建筑受到国家法律保护,由高到低依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、省(市)级、区(县)级文物保护单位及登记不可移动文物。
文物建筑和优秀历史建筑都需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。在二者的保护范围内,均不得新建建筑,确需建设的均应上报批准。文物建筑保护要求比优秀历史建筑更加严格。
北京楼宇亮化
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必要的建设工程,需报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审批,而文物建筑在批准前还应征得上一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。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要求分四类,严格的一类结构体系、平立面及内部装饰都不得改变;较宽松的第四类重点保护主要立面,其他部分允许作适当改变。而文物建筑的立面、结构、基本平面布局及内部特色装饰都不允许改变。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可由招投标确定有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,而文物建筑修缮、迁移等工程,必须由取得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的单位承担;公有优秀历史建筑可通过所有权转让出租获得保护资金,而国有文物建筑一般不得转让抵押,现在也在进行使用权转让出租的试点。
文物建筑与优秀历史建筑法定身份并非一成不变。如果保护不善,使建筑遗产遭到严重破坏,那就会被除名取消。另外,一些保护较好的文物建筑、优秀历史建筑,也会由于价值的提升而升级,或是保护类别的提升等。
文物建筑保护需要我们认真对待,文物亮化弊大于利的时候一定要以文物保护为重心,亮化只是装饰,切不可本末倒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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